东莞全程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>热销产品>东莞市虎门镇市政交通标志杆
广告
新浪微博
QQ空间
豆瓣网
百度新首页
取消

东莞市虎门镇市政交通标志杆

谭云华 | 来源:东莞全程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3-01-11
1/6
产品单价
1.00元/平方米
起订量
1平方米
供货总量
10000 平方米
发货期限
自买家付款之日起10天内发货
全程
定制
定制
定制

高速公路、公路和二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5米,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的限高架设置标准为不得低于4.5米。5米和4.5米均为机动车道的限定净高范围,在公路的限定净高范围内,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物,包括交通标志和限高架,而人行道、自行车道和检修道的限定净高为2.5米,但一条公路中需要采用同一高度的限高架,限高架的高度设置需要根据所在公路的高限制而设定。

法律依据

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B01)3.6.1条规定,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,高速公路、公路、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.00m;三级公路、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.5m。



东莞全程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
谭云华
微信
手机
18122847231
邮箱
传真
地址
主营产品
标志 标牌 标线,交通信号灯 红绿灯
网址
http://tanronghua.b2b.huangye88.com/m/

产品中心

相关内容推荐

东莞全程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> 东莞市虎门镇市政交通标志杆
收缩